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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家裡走到學校其實不會太遠,約莫半個小時。
趁著最近天氣好加上有發福的危機,決定走路上學。

於是這幾天在寒風刺骨,心愛手套又遺失一只的悲慘情況下
開始手凍、臉凍的命運的行走。

其實倫敦走路的人還蠻多的,以前擠公車的時候被一群上班人
夾住的感覺很不好,後來學乖早幾站下車,擺脫人群壓力,最近
索性直接從家裡走到學校,才真正感受到走路的輕鬆愉快。

我其實一直都很喜歡走路,在台灣其實就不太喜歡騎機車、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可能是住在鄉下的關係,以前唸書的地方
都離學校很近,對於要擠校車、公車的作法完全無法接受、苟同。
哈,當然也是因為自己比很多人都幸運許多,有疼愛的老爸,還有
任命的老媽在雨天、懶惰天、大熱天願意來溫馨接送。

一個人走路的時候總覺得更貼近所處的環境、空間。也許是因為
移動權掌握在自己的腳上,可以控制速度、決定方向、設計軌跡、
重點是可以觀察跟妳一起在同一空間正在移動中的人群。

觀察到的幾個有趣的點,第一倫敦上班人80%以上都有iPod,感覺
十分親切。以前上公車、地鐵很多人第一個動作就是先用oyster card(俗稱邋阿卡)
再來就是拿出白白耳機來聽音樂,我的iPod在班上也超受歡迎,
凡妮莎小姐特愛,每次看到都要讚美一次哩。

再來,大家都會揹後揹包包,不論男生女生很少看到拿公事包或
淑女包(是這樣說嗎?!)每個總是很sporty的扛一個超勇的大包
非常懷疑上班為啥要帶這麼多東西,一副要去找老闆尋仇似的。

當然,大家的臉一定都要很臭,(這是標準的上班表情喔。)大概只有
我這躲在City金融區唸書的人才可以每天開心的走路,經過Tower Bridge
還願意對擋住去路的觀光客微笑一下吧!

回歸到自己走路這件事,每天來回花一個小時走路,偶爾換條小路繞進去
瞧瞧,其實都還蠻好的,不過倫敦畢竟不是一個走路會安心的地方,
總是在沒什麼人的巷子裡多少心裡都會毛毛的,雖然有大好美景當前
免不了會有提心弔膽、疑神疑鬼的時候。

喜歡慢走還有一個原因大概是爸媽養成的習慣跟耳濡目染吧。
一切都要從我很小的時候開始,據說我比同年紀的小孩還要晚學會
走路,原因是什麼無從得知,我想我大概是覺得時候未到吧!(哈!!)
總之,養一個不會走路的小孩,爸媽那時候承受很大的壓力,多數是
被鄰居、親戚嘲笑之類的,長大後媽媽說,爸爸那時候每天都很有耐心
的牽我的手陪我在巷口來來回回的練習走路,這樣的活動是每天爸爸下班
後固定的親子時間。

我的父母也和多數的傳統的伴侶一樣,很少有可以一起共同進行的興趣,
我能想到的大概就是飯後散步這個活動他們很有恆心的持續了十幾年了。
以前國三不務正業一心想著溜直排輪的我也跟著他們走了一段時間,
他們走,我溜。可能是那個時候心底建立起的一個想法一直維繫、堅守的
現在,就是一個自己覺得是一個好的意念吧,如果遇到對妳好、願意照顧妳
聽妳說話,而我也願意這樣對他的人,這樣即使步調慢了下來,在最純粹、
自然的行走中,我們還會牽著手,還能欣賞一路的風景。

i know i am being too sentimental,so it's time to shut up and
w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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